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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務需要代 開發(fā) 票要提供哪些資料?

2018-08-20 17:16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問題描述: 個人給某公司提供勞務,公司付勞務費后,向個人索要發(fā)票,稅局是否給代開?如果代開,需要交什么稅?提供哪些資料? 問題答復:

如果你提供的勞務是臨時性的(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對方在支付給你勞動報酬需要發(fā)票時,你可持下列資料到其主管稅務機關代 開發(fā) 票:1、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提供接受服務或其他經(jīng)營活動的書面證明原件、復印件,如:合同、協(xié)議等,提供付款方付款證明的,可只提供原件。如果你提供的勞務是長期性的,則用工單位必須到勞動部門去辦理用工手續(xù),走正常的用工途徑即可。

  代 開發(fā) 票時如果達到了起征點是要交稅的(稅率根據(jù)具體項目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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