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個人所得稅 > 正文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及申報

2018-08-22 11:06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及申報如下所示: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是納稅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一、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是納稅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收人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

 

(一)收入的形式

 

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xiàn)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二)費用扣除的方法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允許從個人的應稅收入中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包括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費用,僅就扣除費用后的余額征稅。

 

我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項確定、分類扣除,根據(jù)其所得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三種扣除辦法。

 

二、個人所得項目的具體扣除標準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自2011年9月1日起為3 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對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承包、承租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 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chǎn)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chǎn)的收入額減除財產(chǎn)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費用扣除規(guī)定

 

稅法規(guī)定了一些其他費用扣除標準。

 

四、每次收入的確定

 

納稅義務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7項所得,都按每次取得的收入計算征稅。

 

1.勞務報酬所得,根據(jù)不同勞務項目的特點,分別規(guī)定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2)屬于同一事項連續(xù)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fā)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3.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財產(chǎn)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為一次。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代扣代繳;二是自行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代扣代繳;二是自行納稅申報。此外,一些地方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納稅人,對個別應稅所得項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納稅期限

 

一般情況下,納稅人應在取得應納稅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所得并繳納稅款。

 

納稅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日。對納稅人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

 

三、納稅地點

 

1.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的,其申報地點一般應為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2.納稅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的,可選擇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從境外取得所得的,應向其境內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營居住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扣繳義務人應向其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納稅人要求變更申報納稅地點的。須經(jīng)原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wǎng)站認證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