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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個人轉(zhuǎn)讓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條件中的“自用5年以上”?

2018-08-23 15:51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問:如何理解個人轉(zhuǎn)讓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條件中的"自用5年以上"?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zhuǎn)讓房屋有關稅收征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7〕33號)第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文件所稱自用5年以上,是指個人購房至轉(zhuǎn)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

  1.個人購房日期的確定。個人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其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jù)開具日期或房屋產(chǎn)權證上注明的時間,依照孰先原則確定;個人購買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產(chǎn)權證注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則確定。

  2.個人轉(zhuǎn)讓房屋的日期,以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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