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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2019-11-25 12:31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答:目前,居民個人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渠道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

(2)自行在自然人辦稅服務(wù)平臺網(wǎng)頁填報;

(3)自行到稅務(wù)局辦稅服務(wù)廳填報;

(4)提交給扣繳單位在扣繳客戶端軟件填報。

通過前三個任一渠道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所填報的信息。無需再向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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