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義務人所代扣的您的稅款,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應當在次月 15日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shù)額、扣除事項和數(shù)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shù)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并解繳代扣的稅款。您可在每次領取收入時向支付單位了解扣繳稅款情況,也可在年度終了后請扣繳單位提供支付所得和扣繳稅款等信息。
此外,您也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 APP 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詢了解相關單位扣繳申報您收入及稅款等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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