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期間人工成本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1、籌建期間人員的工資,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籌建期間人員工資,應該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科目。即: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工資
貸: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現(xiàn)金
公司籌備期間勞動關系需要考慮什么?
公司設立只是公司成立前的籌備階段,可能出現(xiàn)設立成功或者設立失敗兩種情況。因此對于設立中的公司與勞動者的關系,也應從以下兩方面來考慮:
1、公司設立成功。一般認為,公司若如期設立,則在設立過程中設立人所為的為設立公司所必要的法律行為由設立后的公司承繼。因此公司如期設立后,由此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應由設立后的公司承擔,勞動者可請求設立后的公司承擔此期間的勞動報酬、報銷其他必要費用。
2、公司設立失敗。由于主觀或者客觀的原因,公司有可能設立失敗,或者叫做設立無效。關于公司設立無效的法律后果,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并非無法可依。公司雖不能如期成立,但勞動者為公司成立付出的勞動仍然不能抹殺。勞動者應該擁有勞動報酬的請求權。根據(jù)上文的分析,設立中的公司雖然不是法人,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權利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最重要的是有一定的財產并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公司的設立者由于公司未能成立則成為此期間發(fā)生的為成立公司所必須行為的責任者。因此勞動者可向公司的設立者要求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或者費用。對此,國外也有類似規(guī)定,如《法國民法典》第1843條規(guī)定:“以登記前籌建中的公司名義進行活動者,應對此完成的行為所產生的債務負責”。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