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退稅金額為零需要申報嗎?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guī)定,居民個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應(yīng)當辦理匯算清繳.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三)納稅人已預(yù)繳稅額與年度應(yīng)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所以應(yīng)退補稅客額為0的,可以不進行匯算清繳申報.
微信公眾號
薩恩課堂
咨詢電話:400-888-3585
在線客服:點擊咨詢
©2001-2023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