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4年高級會計師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時間的通知

2024-07-11 15:43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以下簡稱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復查

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成績復查申請。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向考生提供所復查科目的明細分值。

二、考后資格復核

(一)2024年度高級資格考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成績合格單。

(二)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第一大點第(一)(四)(五)(六)點所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

(三)考后資格復核實行線上辦理方式。考生應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25日17:30登錄信息平臺,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模塊進行資格復核申請,逾期系統(tǒng)將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按規(guī)定通過信息平臺,對考生提交的復核申請進行審核。

(四)考生申請考后資格復核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報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或?qū)W位證書。

4.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會計師應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或會員證)。

5.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由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定)。

6.考生承諾書(模板見附件)。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及時將本地區(qū)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等工作安排向考生公告,并按規(guī)定做好解釋說明和輿情監(jiān)測等工作。

(二)各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于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本地區(qū)高級資格考試考后復核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審核工作報告及考生勘正信息。

附件:考生承諾書

廣東省財政廳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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