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和相關事項的通知

2024-06-17 11:12     來源:中國會計網(wǎng)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我市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規(guī)定,我省2024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將于6月12日開始。為做好我市考試報名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我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wǎng)上報名繳費、考后資格復核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需在指定時間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網(wǎng)址:http://kzp.mof.gov.cn)進行報名。

網(wǎng)上報名、繳費時間為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2日18:00。請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錯過上述時間將無法參加2024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

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信息更新

2024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將與我市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進行對接,通過調用我市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信息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校驗,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的人員將無法完成報名。由于我市報名人數(shù)多,報名期間系統(tǒng)訪問量大,請考生提前在報名開始前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更新。

(一)深圳考生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或通過“深圳財政發(fā)布”微信公眾號點擊“便民服務”的“會計綜合業(yè)務辦理”模塊,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已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請根據(jù)個人信息變化情況對個人信息進行更新維護。已在深圳市外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請盡快將會計人員信息調轉至廣東深圳。具體操作指引詳見附件1。

(二)符合報名條件但因個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照報名網(wǎng)頁提示,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填報或修改相關信息。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其學歷或學位應于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四、關于第二學士學位與雙學位的區(qū)別

(一)根據(jù)《高等學校培養(yǎng)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規(guī)定,“第二學士學位”是指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的高校,按照招生計劃,經統(tǒng)一考試后錄取進校學習的一種培養(yǎng)方式,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yè)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的,由學校發(fā)放第二學士學位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其學歷層次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

(二)“雙學位”一般是高等學校在教學改革中,為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yè)選修課程的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yè)的同時,輔修另一學科專業(yè)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輔修專業(yè)學科的學士學位,不單獨發(fā)放輔修或雙學士學位證書,其學歷層次仍為大學本科。

因此,“雙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不能按第二學士學位報考。

五、報名及考試地點

我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2024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設置“廣東深圳”,深圳考生請選擇“廣東深圳”進入報名。具體操作指引詳見附件1。

(一)符合報名條件且工作單位在我市的在職在崗人員;符合報名條件且學籍在我市的在校學生;符合報名條件且戶籍或居住地在我市的其他人員。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其工作單位或學籍在我市的人員。

(三)所有在我市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均在我市參加考試。

六、關于外籍人員報考會計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

根據(jù)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向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4〕1號)規(guī)定,向在境內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與境內考生實行統(tǒng)一的考試制度。

(一)報名地點。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條件審核。外籍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身份證明包括有效護照等。報名條件中有學歷、學位和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規(guī)定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業(yè)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以上材料在考后資格復核時提供核驗。

(三)信息采集。我市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請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注冊,用戶注冊證件類型選擇“港、澳、臺居住證/身份證”,輸入護照號碼,完成注冊后,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若注冊不成功,請選擇線下信息采集方式,前往深圳市財政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1706室,聯(lián)系電話:0755-83938841)進行信息采集及核驗。線下信息采集須攜帶以下材料:1.數(shù)碼照相回執(zhí)(獲取方式詳見附件1);2.護照原件;3.工作證明文件(待業(yè)人員此項為非必須材料);4.學歷學位證明材料;5.中國境內11位手機號碼;6.高端會計人員證明材料(此項為非必須材料)。

七、關于《財務管理》科目免試申請

根據(jù)《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會計專業(yè)學位與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財會〔2024〕7號)規(guī)定,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專業(yè)學位、會計博士專業(yè)學位的人員,報考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可免試《財務管理》科目。

(一)申請方式。網(wǎng)上申請時間為6月12日9:00至7月1日12:00,符合上述規(guī)定人員可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業(yè)務辦理”-“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財務管理》免試申請”欄目辦理免試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請免試需提交的材料。申請人員登錄系統(tǒng)選擇報考所在地市,填寫相關信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并上傳提交以下材料的彩色掃描件(pdf格式):

1.身份證;

2.會計碩士/博士專業(yè)學位證書;

3.學信網(wǎng)下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系統(tǒng)生成,申請人本人簽名,附件3)。

申請人員無法提供學信網(wǎng)下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的,請選擇學位線下驗證方式,攜帶學位證書原件至深圳財政科學研究中心羅湖松園分教點(地址:深圳市羅湖區(qū)松園路松園北街38號3棟5樓,咨詢電話:0755-25595033、25594761)進行現(xiàn)場核驗。

(三)免試審核。對于不符合免試條件的申請將通過系統(tǒng)告知考生,請考生及時查看審核結果。

注意:以上免試申請僅限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內會計碩士、博士專業(yè)學位,不包括學術學位;境外學校頒發(fā)的專業(yè)學位不適用免試條款。

八、報名費繳款票據(jù)獲取方式

方式一:打開“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點擊“考試報名”欄目,登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選擇“網(wǎng)上繳費”后,點擊“下載電子票據(jù)”可查看和保存電子票據(jù)。

方式二:繳費完成后,進入“深圳財政”微信公眾號,點擊“便民服務”菜單,選擇“非稅繳費”事項進入頁面,再選擇“非稅票據(jù)查驗”事項,按提示分別輸入“繳款人”“繳款碼”信息后,即可查詢和下載本人的非稅電子票據(jù)。

方式三:繳費完成后,進入“深圳市非稅收入繳費平臺”(https://public.szfb.sz.gov.cn/440300),選擇“非稅票據(jù)查驗”事項,按提示分別輸入“繳款人”“繳款碼”信息后,即可查詢和下載本人的非稅電子票據(jù)。

注:繳款碼即為繳款通知書號碼,如通過微信繳費,可關注“非稅支付”公眾號查看個人交易記錄詳情獲取繳款通知書號碼;如考生仍無法獲取繳款通知書號碼信息,工作日工作時間可撥打0755-83160036轉1再轉2進行人工咨詢(如遇忙線可稍作等待后撥打)。

九、其他事項

(一)我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復核,考后資格復核時間將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留意深圳市財政局門戶網(wǎng)站、深圳財政發(fā)布(微信公眾號)公布的考后資格復核相關通知,按時按要求辦理。

(二)報名成功不等同于通過考后資格復核,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通知報名條件,并對照自身條件判斷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因個人原因導致考后資格復核不通過的,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責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操作指引

2.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

3.深圳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咨詢電話

深圳市財政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附件1: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操作指引.pdf

附件2: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請表.doc

附件3:深圳市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咨詢電話.docx


©2001-2024 中國會計網(wǎng)(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運營支持:北京薩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實名網(wǎng)站認證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502037473號 京ICP備12013966號